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网站首页 | 发布首页信息 | 桂平生活网DM广告网络版 | 分类信息

TOP

“教育,管理,保护”
[ 录入者:天涯海角 | 时间:2011-04-08 19:22:11 | 作者: | 来源: ]

“教育,管理,保护”——教育局干部杨坚老师深入我校进行“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”

 

    4月2日,桂平市教育局干部杨坚老师深入我校进行“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”。杨老师带来一堂生动的安全管理教育课,使我校全体教师员工深受教育,起到了良好的作用。

    杨坚老师以详实的案例、生动的例子,结合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解读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进行了分析。校园安全事故发生,集中反映了我们一些学校在预防(即管理层面)和处置机制上的缺位,且主要表现在:1. 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机制的缺位;2. 校园伤害事故处置机制缺失:比如①法律意识薄弱,宣传力度不够;②处置方法简单、草率,对事故性质、责任、处理程序、原则,存在模糊认识,缺乏理性思考;③沟通协商、调解中,忽视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,尤其对当事人责任分析和强调;④对尊重、平等、以人为本的含义认识不清;⑤沟通协商调解中缺乏平和诚恳心态。因此在预防与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最易引发矛盾纠纷,这些矛盾纠纷的焦点集中表现在:对事故性质认识?对学校的管理权限(范围、责任)认识?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析?对事故处理的程序理解?

    杨坚老师指出化解纠纷、提升和完善学校预防和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,必须从法的高度和实践中分析理解、总结寻求正确解决途径方法。并且告诉我们面对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:1.及时救助;2.及时告知;3.及时报告;4.及时协商;5.跟进程序(安慰、安抚和探视)。

    通过对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解读,我们更加明白了“教育、管理和保护”对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意义,也是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有效途径。(责任编辑李毓辉)

 

 

24
】【打印繁体】【投稿】【收藏】 【推荐】【举报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[上一篇]城西小学师生硬笔书写作业点评 [下一篇]让语文单元主题阅读教学走向麻垌